跳至主內容區

歸仁國中

:::

主內容區域

公告 鄭雅如 - 校務公告 | 2018-06-11 | 點閱數: 741
說明:
一、本案參加對象如下:
 
  (一)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。
 
  (二)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。
 
  (三)由承辦學校依據相關辦法,並配合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之性質,訂定甄選標準。
 
二、檢附 107 年度本市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一覽表,各項活動時間請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,若有疑義請逕洽辦理學校。
  • 107區域資優教育方案(公告版).pdf
    1) 107區域資優教育方案(公告版).pdf
:::

左邊區域內容

好站推薦快速連結

[ more... ]
:::

頁尾區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