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黃文芳 - 校務公告 | 2019-08-06 | 點閱數: 669

開立退撫給與專戶之領受人,如有冒領或溢領情事者,其
退撫給與之支給或發放機關應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
等相關規定,就其冒領或溢領之款項,書面通知開戶銀行
逕自專戶扣款覈實收回,不受有關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
銷、扣押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之限制

:::

好站推薦快速連結

[ more... ]
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