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,請於 9/10(三)以前將資料交至教務處註冊組
- 依據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 114 年 7 月 8 日(114)尚余慈善字第 002 號函辦 理。
- 獎助資訊,說明如下:
- 申請時間: 114 年 8 月 15 日至 114 年 9 月 30 日。
- 名額和金額(每校以推薦三名為限)
- 台南市高中職在學學生 55 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- 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 60 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。
- 申請資格:需符合下列條件。
- 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,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。
- 家庭經濟困頓,致有無力完成註冊,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。
- 學業成績〈一般學科-領域〉
- 普通高中、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〈或乙等以上〉,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。
- 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〈或甲等以上〉,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。
- 綜合表現〈日常生活表現〉國中/高中/高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。
- 申請證件,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,資格不符、資料不全者,將喪失申請資格。申請資料及所檢付之文件,恕不退還。
- 填具申請書
- 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〈持有鄉鎮公所低、中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薦、訓導主任、校長予以證明,以上方式三擇一〉。
- 113 全學年度(含上.下學期)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。
-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-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。
- 審查:由該會董事會評定後將得獎學生名單公佈於該基金會網站。
- 發放方式:由該會發函各學校,由學校通知受獎者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學金(預定於 114 年 10 月 19 日(日)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頒獎)。
- 若有不盡事宜,請洽陳小姐,電話:( 06 ) 6892423 分機 111 。其餘資訊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