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因不易覓得教師及推動教師專長授課,學校校長如能專長授課,
得支領鐘點費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 102 年 9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80419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之認定,請依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第 2 條辦理。
三、另為因應中小學教育現場授課鐘點以「節」計算,爰校長於原校授課節數仍以不得逾 4 節
為原則,惟課程不可分割或特殊情形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
四、檢附原函影本 1 份。
進階搜尋
link to https://en.grjh.tn.edu.tw/
心情溫度
希望閱讀
蘇丹色素食安專區
人權教育資源中心
台南市教育局
公視兒少資源網 - 提供全台教師影音教學資源與數位教案平台
臺南市國中輔導系統
臺南市學生心理感受問卷
校園生活問卷暨網路使用情形問卷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
台南市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網站
全民資安素養網
布可星球 Book Planet
歸仁國中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
校長遴選區
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網站
CIRN─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生涯輔導網
租稅教育及宣傳
歸仁國中 - 防災主題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