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公告 訪客 - 校務公告 | 2016-05-03 | 點閱數: 726

說明:

一、 依據本局「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」,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,以鼓勵優質學習成果。

二、 本體育競賽類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。

三、 本活動表揚對象為105 年 1 月至 3 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,表揚標準請依「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」第 3 點辦理。

四、 全國賽、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,請勿再送件。

:::

好站推薦快速連結

[ more... ]
:::